電動車防盜 推行號牌制度
隨著電動自行車的普及,在實際使用中,一個令消費者十分頭疼的問題出現了——電動車及電動車電池被盜頻繁。據調查,很多市民都有過丟失電動車或電池的經歷。據了解,當前電動車蓄電池的更換中,約70%的消費者是蓄電池失竊的受害者。
關兵委員建議要實行電動車號牌制度。由公安、工商統一監制可隨身攜帶備查的類似身份證的電動自行車牌證,牌證中應注明購車者姓名、發票號、電動車鋼號及與之匹配的電池。該牌證在銷售電動車時隨車提供,相應加大城區道口及出城卡口的檢查,如提供不出牌證者,或車與電池的號碼不相吻合者,嚴查車及電池的來處。凡之前購車沒有領取牌證的,憑原購車發票至購車處補領,讓那些贓車、電池現出原形。
加大錄像監控裝置的投入,并由公安監管隨時檢查使用情況。銀行、商場、酒店、商務中心門前必須強制安裝;希望仍然實行行之有效的門前安全包干制度,飯店、商場保安應明確責任負責巡視,丟失時應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可加大對電動車防盜的宣傳力度、獎懲力度。
此外,建議生產銷售電動車的廠家及銷售部門改善電動車及電池鎖裝置的安全技術含量,加強電池的防盜保險系數,防止丟失。同時,建議電動車生產行業做到電動車與本車電池之間的編號形成對應關系,以便破案后可以盡快找到失主,并使失主成為指控小偷最主要的證人,使小偷盡快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