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安公司擅改市民燃氣報警器
武漢燃安燃氣公司擅自改動用戶室內燃氣管道安裝燃氣泄露報警器。只管推銷自已的產品,卻不顧安裝是否安全。昨日,武漢市燃安管道有限公司被武漢市燃管辦予以不良行為記錄一次,在全行業內通報并網上曝光,成為燃氣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制實施以來首個“上榜”單位。
據介紹,燃安管道公司在一些小區推銷燃氣泄漏報警器的安裝過程中,不按法規辦事,事先不向管道燃氣供應企業申報,擅自改動了管道燃氣供應企業在用戶室內已裝好的燃氣管道,將切斷裝置安裝在用戶燃氣表后面的燃氣管道上,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燃管辦接到反映和投訴后,迅速對該公司進行警告,并在網上曝光。
據了解,武漢市燃管部門今年分類建立了燃具銷售、安裝維修企業信譽檔案,實行不良行為公示制,對安裝維修質量差、信譽不佳、投訴多、造成事故的企業,其不良行為都將記錄在案,被公示兩次的安裝維修企業,將被取銷資質。
“燃氣泄露報警器等燃氣器具安裝企業施工作業中,如要改動燃氣管道,必須先論證可行性,并要征得燃氣供應企業的同意,并在供應企業的監護下方可進行施工。”武漢市燃管辦專家稱,擅自改動燃氣管道搞安裝施工,不僅影響用戶安全用氣,一旦發生漏氣事故,更難以界定安裝企業或供氣企業間的責任歸屬。